作者:连云区 点击次数:244 发布时间:2018-11-05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苏农机行封〔2018〕4号
关于封闭辽宁海帝升机械有限公司
补贴销售资格决定书
辽宁海帝升机械有限公司:
根据群众举报,辽宁海帝升机械有限公司生产并在我省销售的部分补贴机具存在涉嫌违反农机购置补贴相关规定的情况。现依照《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第四章第十三条第二款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从即日起先行封闭辽宁海帝升机械有限公司在我省域内补贴销售资格。视调查核实情况再作出进一步处理。
当事人对本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行政处理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