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定

解除封闭决定书

作者: 点击次数:168 发布时间:2017-06-23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苏农机行解封〔2017〕4号      解除封闭决定书      沃得重工(中国)有限公司、浙江立地农机有限公司、常州常柴厚生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安徽邓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射阳鸿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连云港九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中机南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公司现已整改到位并提出书面解封申请,本机关决定对沃得重工(中国)有限公司的两款1GKN-250、1GKN-250H型号的旋耕机、浙江立地农机有限公司的2ZS-630型号水稻插秧机、常州常柴厚生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的2ZS-6型号水稻插秧机、安徽邓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1GQN-250型号旋耕机、射阳鸿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1GKN-250型号旋耕机、连云港九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1GKN-250型号旋耕机、中机南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2ZF-4型号水稻插秧机予以解除封闭的处理措施,于2017年6月21日执行。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