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专项治理强化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监管
作者: 点击次数:161 发布时间:2017-07-11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信息来源于市农机局行发处)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农村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苏纪办发〔2017〕26号)有关精神,省财政厅和省农机局认真总结农机购置补贴防控系统性廉政风险的有效措施和典型经验,主动加强整改,不断推进改革,坚持尊重农民的自主权、顺应市场化需求的原则,充分体现公共财政政策的普惠与产业发展政策的重点导向,提高制度化、信息化和公开化水平,完善“品目管理、自主购机、乡镇受理、县级结算、列入补贴品目机具敞开补贴”为主要内容的操作办法,切实提高政策的实施效果。截至7月4日,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受益对象2.05万个,补贴机具2.58万台(套),使用补贴资金3.87亿元,新增拖拉机2087台、各类收割机6349台、插秧机8411台(其中乘坐式6333台)、粮食烘干机1442台、旋耕机和秸秆还田机4620台、喷杆式喷雾机736台。
一是加大违规查处力度。为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工作,今年制订发布了《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试行)(苏农机行〔2017〕7号),依法依规加大对企业违规的查处力度,以制度保障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扎实有效开展。根据规定,6月9日,省局集体约谈了中机南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常柴厚生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等13家涉嫌虚假申报、违规经营的农机生产企业,在农机购置管理辅助系统中封闭了相关产品的补贴操作,对企业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并视企业整改情况提出进一步处理意见,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严肃性、公平性。
二是完善补贴信息系统。今年我省首次启用了全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预录入系统和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系统。农机购置补贴信息预录入系统提高了受理和录入补贴信息的准确率和工作效率,乡镇作为操作责任主体,对预录入补贴信息审核结果负责。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系统明确企业自主投档并承担主体责任,实现部分网上自动审核、操作,减少人为干预,全过程留痕可追溯。5月初公示第一批投档产品6779个,并做到无异议执行;6月份开始启动第二批次的投档工作,涉及农机购置补贴产品711个,目前正在进行公示工作。
三是推进信息全程公开。今年安排经费在省级层面建立了统一规范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各地确保专栏地址链接有效、名称和栏目设置规范、信息内容完整。编印和发放《2017年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等资料6000多份,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从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检查通报情况来看,我省“三率一实时”(县级补贴专栏建设率、2016年度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表公开率、2016年度县级补贴实施公告公开率、省级2016年度补贴农户公示信息和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总体合格率达到90%。